《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》政策说明|优化设备更新,引领企业创新发展
根据政策,企业在申报《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》时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设备总投资额:达到2000万元,项目尚未完工或完工比例未达到80%。
2.以旧换新:淘汰一台设备后可购置一台或两三台新设备,但不可以淘汰一台购置10台新设备。
3.符合十一大领域:申报项目需符合政策规定的十一大领域。
4.资金拨付:资金分为立项阶段和验收阶段两次拨付,若验收未通过则需收回财政资金。
5.设备采购:支持购置国产设备,进口设备购置需证明国产设备无法替代。
6.淘汰设备备案:淘汰设备早于备案证开始时间,但需符合逻辑。
查看详情